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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收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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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镇已经兴奋的跳起来了,正要往前冲,却被朱威一把拉过来,这种大型动物一箭不一定会死,受伤后发狂攻击力还是很大的。 朱威不敢轻视,拉着朱镇小心向前走去,那麋鹿往前冲出十步左右轰然倒下。 朱威再取出一支黑羽箭搭在弓上,让朱镇在原地等着,到了麋鹿跟前,细细查验一番,发现确实死透了,才将朱镇叫过来。 “哥,我想吃肉了…” 朱镇过来后摸着还有温度的麋鹿尸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唉…” 朱威叹了口气,摸了摸朱镇的脑袋:“回家就能吃肉,这么大的麋鹿,吃半个月没问题。” 这年头吃肉对于朱家来说真的有些奢侈,每天就是朱威母亲王氏或者他妹妹小四用麦麸蕨菜粉混着野菜做成的窝窝头,蒸好放在锅里,谁饿了就拿去吃,朱威穿越过来后没有和家里人坐在一块吃过饭,这样的饭真的没有心情也没有必要在一起吃,一般都是各自吃完再去忙自己的活计。 “太重了,小三,你去找大伯和小堂哥帮忙,我在这等着。” 朱威试了一下,这只麋鹿至少四五百斤,虽说穿越过来后身体素质提高不少,但是这么重的麋鹿还是搬不动的。 “好嘞。”朱镇听到后回了一声,转身飞奔回焕土堡。 朱威说的大伯也是住在焕土堡的,是朱十一的哥哥,一样的也是军户,不过不同的是他们属于军匠户,主要负责一些武器的制作和维护,平日会按制作的武器换取军中银钱,虽然不用在前线卖命,可是以如今这世道,哪里有什么武器让他们做,日子过得还不如朱威家。 不过毕竟是血亲,两家关系倒是很亲近,平常家里有事都会帮忙,当然是除了出钱的事。 朱威坐在麋鹿尸体旁边,回想起刚刚拉弓射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微妙。 “吱…” 朱威又拉开铁胎弓,同样的感觉又浮上心头,瞄准百米左右的一棵大树。 “嗖…嗖…嗖…嗖” 一连四箭,朱威感觉胳膊有些酸痛,起身走到那树面前,发现黑羽箭已经射进三寸有余,这棵大树有些年头,直径看起来有一米左右,可是在百米的距离外看着不过一个硬币大小而已。 朱威紧紧握住铁胎弓,这弓有两石,按照现代比例换算,大约一石一百五六十斤,两石就是三百斤左右,百米之外百发百中还有如此威力,那面对满甲敌人也能一击必杀。 小心将黑羽箭扒出来,害怕伤到,毕竟现在只有这十多支,看这工艺在焕土堡能做出来的人应该不多,每一支都很金贵。 通过刚刚的实验朱威发现他的极限应该是连射五到六支箭,这铁胎弓威力大是大,可是对于身体素质的要求太高了些。 朱威收拾完后回到麋鹿尸体旁边,翻动查看后发现箭矢刚好穿过麋鹿气管,这鹿应该是憋死的。 没有拔出黑羽箭,因为害怕流太多鹿血,他知道这个年代鹿血可是很值钱的,刚刚没有想到,现在细细想了一下,这鹿卖了更合适,一般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的起鹿肉,包括鹿角,鹿皮也都是有钱人的玩物,只是不知道具体能卖多少钱,毕竟在这之前,焕土堡并未有人猎过麋鹿。 “哥,我们来了…” 朱威转头发现不但大伯和小堂哥来了,朱十一也跟着过来了,几人手上拿着抬棍和绳子。 “我滴乖乖。这么大,我还以为小三骗人呢。”朱十一过来后看到麋鹿尸体后说道。 “小威,真是你射中的?” 朱威大伯叫朱二,也是根据出生日期起的名字,朱二有些不敢相信,在家忙活的时候被朱镇叫来,原本以为朱镇在拿他开玩笑,不过两家亲近没有拒绝。 朱威看到朱二的神情还未开口,朱镇迫不及待的说道:“当然是我哥射中的啊,一箭它就倒了。” 朱二上去翻看一番说道:“真的是一箭毙命,这麋鹿这么大了,可是很机灵的,多少有经验的猎手都打不到,没想到被你小子打了。” 朱威微微一笑,两家虽然亲近,不过他的秘密不会告诉他,朱威自己都没弄清楚怎么回事,怎么能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家里人:“可能是运气好吧。” 好在朱二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完全被麋鹿吸引了:“小堂,十一,搭手,弄回去。这么大的麋鹿,至少卖一百两银子吧。” 朱威听到后不敢相信:“哪里能卖这么多。” “小威,你不懂,鹿皮的价值,咱们暂且不说,是人都知道。鹿肉本来就是很珍贵的,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起。我曾经听荡冦城的药房老板说过,有个叫做李时珍的人,写了一本书,叫做什么本草,里面就说鹿茸、鹿鞭、鹿胎、鹿血、鹿心、鹿肾、鹿筋、鹿肉、鹿骨等都是药材。就是说,这麋鹿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能卖钱呢……” 朱二很认真的说道,他年轻时倒是在荡寇城里面做过几年工,对于这些也是有些了解。 朱威点头表示受教,在后世麋鹿都是保护动物,他知道很珍贵,可是没有什么概念。如今听到一百两银子,按照现在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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