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章 1992年 我—段少华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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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年,我决定就这样混一辈子。
整个村庄静悄悄的,只有偶尔的一两声鸟叫才会打破这寂静。夏日的下午,暖暖的阳光照在背上,我聚精会神地盯着地上紧张地来回奔忙的几只蚂蚁,不明白它们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些动物天生就生长在水草丰美的地方,不用打拼,就能活出精彩人生;有些动物来到这世上就要苦苦挣扎,为了可怜的一点食物和阳光拼尽全力,我感觉自己就是村东头盐碱地上的一株芦苇,或是这几只忙碌又茫然的蚂蚁。
古老的豫东既有悠久的文化,也有悠久的贫穷。我的贫穷是与生俱来的,虽然我很不情愿地承认这一点。我的榜样是二叔,二叔在新疆已经混了小半辈子,是我们段氏家族这一支除了传说中远走新疆的大妗子外最有出息的人。二叔在我十岁那年去新疆找从未见过面的大妗子,但是去了五年也没弄清楚大妗子到底在哪儿,但是走南闯北,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几乎每年春节都回来,每次回来都有变化,这种变化头几年是外表的:蓝黑大棉袄换成了皮袄;后几年是内在的:话越来越多,搞不清哪句真哪句假,有时候又半天不说一句话,低着头想心事。
二叔最后回来的那年春节我还在上高二。脸上依旧挂着谦卑的笑,身上却穿着豫东农村少见的皮袄,兜里随时掏出一盒半盒香烟,看见长辈啦干部啦嬉皮笑脸地递上一根,剩下的硬塞到对方的兜里。快四十岁的人了,虽说盖了新屋,可不见有女人,还是吊儿郎当的一个人过。二叔买了一辆最时兴的崭新的嘉陵80摩托车,春节时的红白喜事,走乡串户都骑着,满嘴喷的都是他在新疆的见闻,比如说民族同志卖水果不用秤,吃完数水果核算钱;或者朝果树上踢一脚,踢下来的水果多少都算自己的,按脚算钱;天南海北的奇谈怪论,惹得大伙有时惊得张大了嘴,有时又哈哈大笑。村里都在传说二叔发了小财,当了工头,组建了施工队,在新疆各地干大工程呢。
1992年7月7日高考结束,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其实高二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读书但不是考大学那块料。如果老天爷初中时对我明确表达这个意思时我也就死心了。可是中考镇中学排名第五的成绩让我昏了头,竟然萌发了到郑州上大学的幻想。高中第二年,我才琢磨明白了大学是怎么回事,我的学科成绩分布的偏科程度让最喜欢我的老师也绝望。数理化一团糟,每门课没有高于40分,文史地倒是年级排前几名,高二分科,我毫无悬念的学了文科。
这种结果其实得益于二叔:打小时候二叔每年春节从新疆回来呼呼啦啦都会从旅行包里倒出一大堆闲书,什么、、、等杂志,还有、等小说,甚至还有一些缺头少尾的手抄本,、、,日积月累,竟然有一大木箱,这些书有些成色较新,有些快散了,有些书页上还有油渍和饭粒,都是二叔坐长途班车或火车腆着脸或要,或捡,或五分一毛的收回来的。这一木箱书算是我的原始资本,周围各村的学生都知道我有一箱好书,学校经常有同学人托关系找我借书或换书看,最后演变到借一本书五分钱,日积月累的,我竟也有了一百多元的进项。
尤其是一本厚厚的硬壳书是我的宝贝。是去年二叔带回来的。这本书仔细被牛皮纸包了书皮,书皮上还用毛笔端正地用小楷写了书名。内页有些磨损,也发黄,起了毛边了,一看就有很长的年头,扉页用繁体字印刷着中华书局出版,还盖了一枚印章,由于年代久远印章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我仔细研究过也不知道这枚印章上是什么字。但是书的内容我却十分感兴趣,虽然全文都是用半文言文写成,但是还是难不倒我这个偏科严重的高中生。这本书书名叫,是民国时期一个叫谢晓钟的官员写的日记。我看了三十多页,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给比二叔对新疆的描绘可精彩多了:五颜六色的穿戴打扮的姑娘,沙漠中废弃的城池,空旷无人的阳关大道,狼哭鬼嚎的戈壁烈风......,我决定把这本书好好珍藏起来,当做射雕英雄传中的九阴真经加以修炼,如果实在混不下去了,这本有年头的书看样子还能卖几个钱吧?
这些闲书开阔了我的眼界也带偏了我的思想。我的眼里不再有枯燥的数学,呆板的物理,只有一个个遥不可及却又活灵活现的地名与人物,和一些传奇的故事,我急切地盼望成为故事里的主角。
简单说明一下,在农村我其实算是一个又聪明又浑浑噩噩脑子里又满是奇思幻想的孩子——这一点每次在人生重要关头都救了我。所以其实上高中对我也算是个顺理成章的选择,一则遂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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