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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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不同,私下里,就把红缨枪的枪尖用刀子又削薄了一圈,尤其是多削了尖部。然后,他重又涂上了银色油漆。油漆是父亲剩下没有倒掉的。他想这尖枪尖一定能够派上用场,刺杀几个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他幼稚地以为,不久自己的国家可能就会和美帝国主义干起仗来。果然,没过多久,枪尖使用了,却不是对美帝国主义者,对的是他的同学。那个同学是自找,当着他的面宣扬说,红缨枪哪能抗击过人家美帝国主义的大炮和飞机啊!和卞金荣父亲之前的论调相似,上次,他就压抑了反击,这次,他是不能再压抑了。上次是父亲,父亲老糊涂了,还有情可原,轮到活力四射的青年人,他就无法忍受了。他听罢,举起红缨枪,就刺向了同学的大腿,同学的伤处立即涌出了鲜血,卞金荣得意地说:看这枪厉害不,看你还敢胡说!过后,老师没有处分他,并且说他虽然行为上过激,而内容上是可以肯定的;同时也批评了那个同学,说他消极的言语实际上暴露出了他胆小的内心,是个危险的信号。总的衡量,老师其实还是肯定了卞金荣的。这其实又是他光彩的一笔了。
卞金荣在学校的那两段经历,最后是被记在了档案里。综合这几件事,学校老师给他的评价是:敢于说,敢于行动,具有大无畏的革命勇敢主义精神。弄来弄去,本来是五个孩子中最“坏”的,却成了在学校受表彰最多的。光荣地高中毕业后,卞金荣和一些同学被分配到河西走廊插队。
戈壁边缘,景象单调,人心平寂;生活单一,趣味乏味。第一年是正常地过去了。第二年,生理已经成熟的男女同学按捺不住枯寂,纷纷“谈恋爱”来打发这单寂的日子。“谈恋爱”一时成为知青群体的流行物,人人不甘落后,像赶集一样紧赶着这股风潮,生怕晚了,集就散了。很快,很多人都锁定了目标,与“对象”单独约会是一件比什么都能够让人提起精神的事。劳动之余“恋爱者”们有了充实的内容,农村原野宽阔,他们一对一对地散向四面各个角落,角落里藏着唯有他们能够感受到的饱满精神。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搭上了这班车,毕竟男女份额不是一对一地对等,即使对等,又不是抢购,抢到东西是目的,认运气,抢到什么就是什么,甘心接受;人有感知,不喜欢、不上眼的,捏在一起,反倒是痛苦了。因此,男女知青都会有剩下的“光棍”,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人要的”,一种是“不要人的”;前者是被人挑剩下的,后者是挑了没合适的。
卞金荣说:我不想和他们一样(2)
知青中,男生人数是女生的一倍,男生剩的自然就比女生多得多。男的剩了,就不足为奇。卞金荣也在被剩下之行列。他的情况属于后者“不要人的”。他有点逆反心理,不愿意随大溜,喜欢特立独行,他有意避开这一窝蜂,根本就没参与进来,给同学的姿态是他没有一个看上的。他以自己在这个时候凸显出了独特和骄傲而得意。女生虽是稀为贵,但是也还是剩下了三个,据说都是“没人要的”。那三人,一个是个大胖子,一个长得丑,另一个是外形没毛病,性格有问题,据说脾气又暴又烈,谁对她稍有不尊,她叉着腰,瞪圆眼,会把惹她的人,骂得狗血喷头;要是谁敢和她对骂,她骂冲动了,都敢上手打人,你打得过她,她就赖上你,天不怕,地不怕,一副不要命的架势,纠缠你到底,直到你做了让步;你不让步,她永远是决不会先做让步的。三个没人要的女生,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焦点,说起她们,知青们都会提起精神。她们,是可娱乐的。
有一天,吃罢晚饭,卞金荣和一帮男知青“光棍”们聚在一屋,一边玩牌,一边开心地议论起那三个没人要的女生来。说过胖子,说过丑女,就说到了不丑不胖的烈女。“烈女”叫全婵,女性味十足的名字。说到她的烈,就说这样的女子真是可怕啊。卞金荣不以为然地说,怕她的男生也不像个男的,是男的,怕她呢,他就不信。其实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人真见识过全婵的厉害。其中一个姓于的知青突然想起什么,兴致勃勃地说:那咱们真操实练一把,检验一下她是真老虎,还是纸老虎?卞金荣问:怎么试?
于知青翻了下眼,使坏的样子说:就是惹她,碰她。
卞金荣又问怎么个惹法、碰法?
于知青说:最厉害的招儿就是去睡她。想了想,摇头说:肯定没人敢做。
卞金荣毫不犹豫地说:我要敢呢?
于知青“啪”地一只手拍在桌上,大声说:我请你喝酒、吃猪头肉!
“啪”地卞金荣伸手用力地拍在于知青的手上,说:一言为定!
《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是什么歌》 第11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