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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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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几乎所有的难民,都愿意加入林修的部落,原因是看到如此厚实的石墙,以及数不清的陷阱,更重要的是每天都能吃到烤熟的肉。

这些受到攻击的部落,科技都非常落后,真是应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

别说是火种也不会保存,他们的战士甚至连把像样的武器也没有,就像林修刚来到这个部落时一模一样,武器还是石矛。就算他们做好了抵御兽潮的准备,连那些老虎都能随时攻入营地耀武扬威。

由于武器不够厉害,所以食物的来源也成了问题,长时间靠着水果一类的东西填饱肚子,这些人都面黄肌瘦的;不及时补充营养,恐怕活下去都成问题。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之中不存在能人。

林修是就在这几天,绝对使用这个词语的。能人,指的是在原始社会中有着某种天赋的人类,比如说能发明出什么小东西,或是会一技之长。

总之所有能带动部落发展的人,都可以称之为能人,他们的天赋可以体现在各个方面。

例如亚瑟,他的天赋,应该就是战略眼光之类,而马丁,显然就是医术。

应该说在自己这个营寨附近,都没有能人的踪影,所以就现在这个营寨一枝独秀了。而在亚瑟的营寨附近,人类发展的速度很快,各式各样的能人聚集在一起,贡献着自己的智慧。

从自己的营地到达那边,需要三四天左右,这并不利于部落的联合对敌,所以林修决定建立分营。主营当然还是在这里,但这里主要是用于休养生息,繁衍人口,以及鼓捣各种新发明。

自从发现了恐龙岛之后,林修便认为那里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恐龙一日不绝,人类就永远得不到安宁。

当然,“杀龙大计”能否顺利进行,还得看看亚瑟等一众大部落领袖的脸色才行。要是他们不同意联合起来,光靠自己这个部落力量,别说打不赢,那损失也太大了。

在前去外交之前,林修准备搞定一个重要的发明,交通工具!

用什么来做交通工具最好呢?林修想了很久,轿子?太资本主义化了,而且也没有任何去刻意弄出来的意义;自行车?那东西貌似比较复杂,而且实用性不大。

只有马车是最好的选择!应该说,是利用马这种动物,来开发交通工具。

马是一种草食性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没什么危险,而且容易被驯服。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

驯服马似乎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它们本身就比较温顺,人类接近野马的时候,只要善意地摸摸它的头,它便不会展开蹄子逃跑或踢人。

而喂它吃草,共同生活了十几天之后,它便愿意让人骑上自己的背。

主要的难点在于骑术的学习。

骑上马飞跑不算会骑马,傻子都会,弄个傻子放在马上只要不掉下来就能跑,算会骑吗?所以不要以为会骑马飞奔就算会骑马。那什么算会骑马呢?就是随着马的节奏点一下支撑一下,马的节奏快你就跟着快,节奏慢你就慢。

会了这个动作了就不会让马把自己颠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了,也好看了,也稳当了,这看起来就像会骑的了,这就从让它控制你到不受控制了,以后你还可以控制速度幅度,那就成了控制它了。

所以总的说来,能控制马了,就算会骑马了,但是这是最初级的要求,就像从驾校出来的人都会开车了,可不是开得多好不出事故,以后还要慢慢的磨练,有的人掌握得快,有的慢。

所谓学习骑马的过程,就是一个骑马人从不懂得如何运用自身重心去配合马体重心,到熟知马体重心变化的规律并能够熟练加以配合的过程。

林修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颇有骑马的天赋,不到两天,已经能熟练地控制马儿转弯了,而且马也不会胡乱狂奔。再打造出马镫之后,林修已经有了骑自行车的那种随心所欲之感。

部落里的青壮也纷纷进行了尝试,结果是有一百多人天赋较高,其他都还需要长时间的联系。

不分昼夜地准备了两个月之后,营寨内已经驯养了两百多匹马,都可以用来骑乘。而马缰马镫等用具也是一应俱全,只要有人愿意尝试去驾驭它们,都可以牵走去溜上一圈。

这其中是因为耗费了一个月时间来抓马,因为附近虽然有很多野马,但大多数都是野性难驯,而且目睹了人类与野兽的战争之后,变得害怕人类。

而已经熟练掌握了骑术的人,有五十多人,这里面就包括莫顿和林武,他们两人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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