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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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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想起刚才说到的魔武双修问题。

兽人与魔法绝缘,最多只能是歌武双修。矮人的武技很强,但是魔法也不行。人类绝大多数资质平庸,连天赋能力都没有,虽然有魔剑士这个职业,但是魔剑士好像要么是武技为主,魔法为辅;要么是魔法为主,武技为辅,也不算真正的魔武双修。侏儒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大脑,其他方面连人类都不如。巨人倒是有点可能,不过巨人好像是天赋能力更强一些,没听说巨人的魔法也很厉害。

算来算去,好像只有魔兽才算真正的魔武双修了。除了金刚或者邪眼暴君这种超级异类之外,绝大多数魔兽都是魔法肉搏都非常厉害。比如巨龙,不但肉体强悍的不像话,龙语魔法更是威力强大无比。

雷克斯想不出来,干脆直接问道:“既然精灵不算魔武双修,那谁才是真正的魔武双修?”

“人类和魔族。”金刚笑了笑,说出了答案。

“人类?魔族?”金刚的答案出乎雷克斯的意料。

“是的,人类和魔族才是最适合魔武双修的种族。魔族不属于圣兰大陆,我就不说了。人类虽然没有天赋能力,但是他们的可塑性实在太强了。人类比兽人稍迟一些出现在圣兰大陆上,当时圣兰大陆已经是兽人帝国的天下,人类无力回天,否则两族之间必将爆发比‘逢魔战争’更加浩大的战争。第二次‘逢魔战争’之后,人类立即抓住机会一振而起,成为圣兰大陆的主宰。”金刚似乎对人类的智慧非常佩服。

雷克斯感觉十分古怪,他自己也曾经是一个人类。虽然不知道跟圣兰大陆的人类有什么不同,但是想来也差不到哪里去。在他脑中深处,还存有一种身为人类的优越感。

雷克斯突然惊醒。他看到自己的影子,影子上那两根尖角提醒他,自己现在是一个牛头人,不再是人类了。既然身为牛头人,就应该觉悟,圣兰大陆的‘人族’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将来刀兵相见的时候,绝不能因此而手慈手软,对方更是不会手下留情。前世的一切,就随风而去吧!

不知不觉中,雷克斯完成了心理上的一次蜕变,彻底融入这个世界。

“金刚,想什么呢?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人类最适合魔武双修?”雷克斯打断了金刚对人类的赞赏。

金刚呵呵一笑:“没办法,我脑子里的传承记忆太多,不但有我父亲祖父各代祖先的记忆,连他们的一些想法也传承了下来。我有时候想着想着就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雷克斯无语。一头有思想,会出神的比蒙巨兽?金刚不去当哲学家实在是太可惜了!

金刚微微思索,继续刚才的话题:“在兽人帝国最辉煌的时期,兽神的威名也随之传遍圣兰大陆。但是在当时,人类中出一个魔武双修的超级天才,他曾经和兽神大战三天三夜,最终打成平手。他的名字后来传遍圣兰大陆,成为人类最崇拜的英雄之一。”

“他叫什么名字?”雷克斯问道。能和兽神打成平手,这样的强者他不可能没有听说过。

“他叫帕特里克!”金刚说出一个让雷克斯差点摔倒的名字。

“帕特里克?光明神!!!”

第四十八章 记忆金属

雷克斯大惊失色,光明神的名字就叫作帕特里克。

人类三大帝国两大联盟中,有一个联盟就叫作‘神圣联盟’。神圣联盟由一个王国和六个公国组成,拥有数千年的历史。神圣联盟的实际统治者是‘神圣教廷’,在神圣联盟中,神权高于君权,一国之君见到教皇都要下跪行礼。

而神圣教廷就是所信奉的神祗就是光明神帕特里克。整个神圣联盟的人类都是光明神的信徒。实际上远不止神圣联盟,圣兰大陆所有的人类国家都有大量光明神的信徒。在人类世界,如果有谁敢对光明神不敬,不用教廷的神圣骑士和神术师出手,光是那些光热的信徒的唾沫就能把他淹死。

金刚对雷克斯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笑着说道:“正是光明神!”

“你应该知道,魔兽才是最早掌握各系魔法的生物。圣兰大陆现有的十二系魔法,全都被各种魔兽所掌握。光明神帕特里克从魔兽身上领悟出光明系魔法和神圣斗气,并且将魔法和斗气都修炼到极致,所以才能和兽神打成平手。”

“光明神一战成名,成为人类最崇拜的英雄之一。部分狂热崇拜光明神的人类自发组成一个拥护光明神的组织,这个组织叫作‘光明教会’。光明神也十分大方,将自己的光系魔法和神圣斗气教给‘光明教会’的成员。后来在第二次‘逢魔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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