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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遗嘱之诉:判决(3)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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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六娘打断马四的话,“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来才是最符合律法的。” 林姑娘叮嘱过她,律法在前,马四再怎么不愿意也得愿意,她只要咬准了遗嘱的事情,马四不能拿她怎么样的。 郭县令是根老油条,他知道马四心里想的事情,也知道马四对这事情不服气。 可不服气又能怎么样呢? 郭县令拍下惊堂木,“此案就此判决,马六娘诉马四一案,限三日内马四将马大强遗产中所提到的四份田产过契予马六娘,公告一经张贴,即可生效。” 案子尘埃落定。 马四垂头丧气,到手的肥鸭就这么拱手相让,他极其不愿。 此案就此审理终结,林仲春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半步,围观全程。 待郭县令起身离开,她才走到马六娘身旁。 “谢谢林姑娘。”她朝着林仲春鞠了一躬,本就泛红的眼眶立马掉了眼泪。 她知道,要是没有林姑娘的帮忙,上了公堂,她定是被兄长吓得哑口无言。 她没读过多少书,没有勇气与自己的胞兄对上公堂,更不可能可以说出那些个道理,她就只知道干着急。 得亏遇上了林姑娘帮她处理这些事情,还帮她写了一纸诉状,这才能从胞兄那里拿到父亲留下的遗产给自己的孩子上学。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林仲春对她笑了笑,伸手扶她直起腰身:“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还是有点成就感的。 林仲春想,她好像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里的意义,也更确定未来的目标。 完善大靖的律法,她会让百姓们都能得到律法的优待的。 林仲春感觉自己这一趟收获颇多,不论是马六娘在公堂之上勇敢发言的举动,还是郭县令对于这个案子的处理方式,都让她有不一样的感想。 起初的时候,她以为马六娘的案子是十拿九稳,然而马四的泼皮态度让她大吃一惊,所幸最后事情没有偏离设想的方向,故此也算是个好的结局。 这场堂审虽然案情简单,审讯流畅,结束迅速,对于林仲春而言,却有很好的体验。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用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参与到堂审当中,尽管是以写诉状书的方式。 虽然说在原先的朝代她也是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接受委托的方式,但在这个社会的普遍对律法认知低下,更需要她的救济。 “你的案子怎么样了?”沉夫子不知何时来到了林仲春身旁坐下,他今日饭菜吃的简单,是青菜豆腐,此外再无其他。 之前她受训后,还来找他请假,说是帮了一位妇女写诉状书,要去堂审。 虽是惊讶,但又觉得理所当然。 虎父无犬子,她该像其父亲一样出色。 昨日晚归,应当是解决了吧。 林仲春对他点了点头,“沉夫子好。” 学院的食堂是老师与学生一起共享的,在这里看见沉夫子并没有什么奇怪。 “案子很顺利,我也有了很多收获。”林仲春将自己昨日看马六娘案子的事情说了出来,“我之前查阅过大靖律法,对于遗嘱方面规定还是有些漏洞。因为地方法规和大靖律法有些许不一致,地方法规规定更细,大靖律法规定更广,所以在应用法律法规对照案件,会面临这败诉的可能。” 沉夫子点了点头,勇于实践,敢于挑战,大胆细致,不错。 他放下筷子,说道:“比如呢?” 林仲春:“就拿我昨天的案子来说,马大强死之前立了遗嘱,请了里正去做公证,但马四还是理直气壮的。若不是马六娘告官,恐怕都拿不回属于她的应继份额。按照马四的泼皮程度,若他耍赖,郭县令能制住他吗?在大靖律法和津渡城地方法规的限制下,若是马四找了讼师,恐怕六娘会败诉。” 大靖律法规定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长子继承制来实行。 而津渡城地方法规,沿用长子继承制,没有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 地方法规与大靖律法冲突,以大靖律法为准,可这并不代表地方法规就不能用在这个案子里,更别提这不是冲突规定。 所幸郭县令适用了遗嘱指定继承的制度,马六娘才能得到六亩土地的应继份额。 “为什么不能赢?”这小女娘看问题还是很全面的,昨日的案件其实他也去看了,但只看了前半场,后半场他没看。 就像林仲春所说,马四若是请讼师,在马六娘身无分文的时候,林仲春又还不是正式讼师,就只能干着急。 沉夫子仔细为林仲春分析:“如你所说,告官前为马六娘写了诉状书,而后还用官家的手段为其收集了证据,最后就是你教马六娘的说辞,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没有胜算呢?” 林仲春低头,看着碗里的饭菜:“夫子,女子以讼师的身份上公堂真的不能吗?” “你觉得呢?”沉夫子把问题抛给林仲春,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白色的豆腐送至口中,“不论我给你哪一个答案,你自己都有了回答,我的答案不重要,你的才重要,不是吗?况且,上不上公堂,与你能否参与案件的诉讼过程,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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