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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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就是一个地区的缩影,而一个地区也是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年轻一点的读者或出身城市的读者,可以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来了解这一时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我养我的岩丰村同属红色革命老区,与小说中的双水村并无二致,只是,较之双水村,岩丰村的糟糕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
“文革”时期,中国农村经济处在崩溃的边缘,多数农民吃不饱穿不暖,很大一部分农民处于赤贫状态。双水村的孙玉厚一家,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一点,我个人有深刻体会。我们一家人尽管起早摸黑赚取工分,但还是吃不饱饭,有时竟到了以麦子皮(喂牛的食物)或野菜充饥的境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活有所改观,但直到80年代初,由安徽省委书记万里首倡的生产责任制在很多地区仍未实行。我所在的湖南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改革也来得迟缓。我高中毕业的那学年(1982—1983年),我们班有的同学(包括我)仍吃不饱饭;至于菜,一年到头都是吃三分钱一份的南瓜汤。小说写到,1975年孙少平上高中时,吃的是最差的丙菜,这一幕与我的遭遇何其相似呵!
小说还写到,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最大功绩是使八亿农民吃饱了饭,但是,仅仅吃饱了饭远远不够,农民还需要钱,如买肥料、缴农业税、供孩子上学等都需要钱。好不容易填饱了肚皮的农民兄弟们又遇到了新难题。
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个都那么真实,如同我小时候所熟悉的亲人或父老乡亲。
孙家老大孙少安13岁小学毕业,回家帮父亲做农活,能干、坚毅的他逐渐代替父亲成了全家人的依靠,18岁便当了生产队长。他婉拒了自幼青梅竹马而后在城市当老师的姑娘的追求,很实在地娶了个农村女孩子。改革开放后,当事业遭受挫折时,他没有气馁,逐渐成了整个公社闻名的富户。正当全家人春风得意之时,与他相濡以沫的妻子却患下绝症……我的二哥隐隐然有少安的影子,12岁就回家务农,没有二哥,我就没有希望上大学。少安的不幸是妻子患上癌症,而我二哥的不幸是自己患上癌症。通过做手术,刚38岁的二哥保住了一条性命,但身体永远残疾。让二哥感到高兴的是,他自己的孩子也上了大学。现在上大学的费用是农村人感到头痛的一难题,我听说一些考上大学的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不得不放弃上学的机会。我侄儿每年近万元费用都由我全部承担,不用二哥操心了,算是对他的一点报答。
小说中另一角色——少安的叔叔、大队支委孙玉亭给我印象极深。这位农村“革命家”在农村社队集体中,虽然生活艰难,但革命热情饱满。后来,虽经历了农村改革的洗礼,却仍旧沉湎在过去的集体生活中,有时甚至梦想复辟,再搞集体。他常年衣衫破旧,尤其是那双破鞋,成了他孙玉亭的代号。这个人令我想起我们大队(那时的村叫大队,乡叫公社,有时简称社队)的那位支委“老胡子”。我不知道“老胡子”到底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大人背后都这样称呼他——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背后”,当着他的面,社员兄弟们是不敢这样称呼一位大队支委的。与孙玉亭一样,“老胡子”也是常年穿得破破烂烂,平时气喘吁吁,像个痨病鬼,但一旦有集体活动,他就特别来劲,例如开批判会,他总是挺在台上带头挥拳高喊口号,拿木棍或皮鞭抽打地主们。还有一件事也是他的专利:每当大队放电影,都是由他带着几个地主去挑电影机。我们这些孩子们就跟着电影机跑,同一部电影连看五六遍。
田福堂是双水村的最高党政长官——大队支部书记。这位支书给读者的印象并不是太坏。改革之前,他当然是春风得意;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田福堂也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但最后还是适应了新的政策和环境。与我们岩丰大队的领导相比,田福堂无疑算是好人了。在我小时候的记忆中,我们大队的“余书记”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比田福堂的权力要大得多。如果我给“余书记”及其他支委们戴上“仗势欺人”、“不可一世”、“鱼肉乡里”之类的帽子,社员(现在叫村民)们一定会佩服我精准的眼力。一天,我的一个才几岁的侄儿在路上碰到“余书记”,就指着书记说:“余××,你是个坏人,靠我们养活你!”当时书记的肺应该气炸了,但面对几岁的孩子倒不便出手,回头找我父亲。后来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反正父亲那一向惶惶不可终日,似乎大难临头。大队的支委们还有一个现在想来真是让人不可置信的“嗜好”,就是用各种手段勾引或强迫他们看得上的妇女就犯,有时是集体性出动,而她们的男人只能忍气吞声。面对现在的贪官污吏,有人往往回忆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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