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足迹 永久书架

第12部分 (第1/4页)

花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67小说网www.67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闪恕罢�恕薄U饷匆桓模�筒换岫晕闯赡耆瞬��涣加跋炝恕9�嫒绱寺穑�

我看未必。

众所周知,“偷”字说明的是这么一个事实:东西是人家的,不是自己的;把人家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没有征得人家同意的情况下就悄悄拿走的行为,称之为“偷”。这种行为不是光明正大的,像老鼠在深更半夜出动,为众人所不齿,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摘”说明的却是:1、东西是自家的,不是人家的;自己喜欢怎么弄就怎么弄,喜欢什么时候弄就什么时候弄;2、东西不是自己的,是人家的;把人家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征得人家同意的情况下大摇大摆拿走的行为,称之为“摘”。3、东西不是自己的,但也不是人家的,是大自然的,或者说是“无主的”,属于自生自灭,人人可吃人人可用人人可“摘”。这种行为光明磊落,自然不会有人说闲话,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偷”与“摘”在行为上的高下品德上的优劣,不言而喻——人人都希望正大光明地干事,有谁愿意背负“偷”的恶名呢?说“偷”,可能会让大家以“偷”为乐,人们的道德观念就会发生问题。政府与相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可谓用心良苦。

但这么一改,可能会适得其反,一片苦心化为烟云,甚至于纵善为恶,为虎作伥。

人家在“农场”里面种菜种花种水果,除草杀虫浇水,费心劳神,不光熬走了时间,也熬出了皱纹。作物未成熟,主人累了,休息一会,打个一小瞌睡,一觉醒来,自己辛辛苦苦服侍的庄稼作物却所剩无几。这个“摘”了人家农场里东西的人的行为,不管从哪个方面说,不是“偷”又是什么?如果把明明是蹑手蹑脚的“偷”改为光明正大的“摘”,这是不是在赞许这种行为,告诉大家,你不是在“偷”,你是在“摘”,你尽管去做好了?假如一个未成年人在月黑风高之夜,窜入一菜园溜进一果园,大偷特偷,被主人逮住,他振振有词: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说了,这不是偷,这是摘!我看你政府和相关部门怎么办?那些本来就对“偷”情有独衷、以偷为业、以偷为乐的人,岂不是“如鱼得水”,找到了“尚方宝剑”,把本是阴暗的行为变为肆无忌惮的光明行为,因为“偷”既然已经被正名为“摘”,当然也能被正名为“拿”正名为“取”。本是别人的东西,你没有征得别人的同意趁着别人不注意就拿走了“摘”掉了,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偷”。“偷”就是“偷”,硬要改为“摘”,这不但会误导青少年,更是有一种“孔乙已”的狡辩与无赖。是不是也有一种“既要做婊子又要竖牌坊”的自欺欺人!?我看这种牌坊,还是少竖或者不竖的为妙。

“偷”与“摘”是两码事,它们没有交叉点。如果硬要说它们有相似的地方,那也是这么一种状况:都是主动行为,且行为的对象都是“东西”。政府与相关部门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心人们的道德观念,怕人们走向歧途,要“挽大厦之将倾”,无可厚非,也是好事。但把这种明显的不良行为“偷”,硬性改为光明正大的举动“摘”;把那种猥猥琐琐屏气吞声的动作“偷”,变为风度翩翩儒雅潇洒的行动“摘”,这必然会混淆“偷”与“摘”的概念,更容易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误解——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正如“小姐”一词——“小姐”本是称呼那些出身高贵的名嫒淑女,也是对未婚女性的一种尊称,但有人嫌“卖*”污了耳朵脏了嘴巴,莫名其妙地把“卖*”冠以“小姐”的称号,现在搞得是一塌糊涂,谁也分不清楚这“小姐”真是名副其实的“小姐”呢,还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小姐”?如果有人对你说“那个女子是个小姐”,我相信你听了,也是如坠五里雾中。再说,“偷”改成了“摘”,粉饰太平,说起来好听顺耳,大家 “摘”得也就心安理得,既没有什么羞耻感,也没有什么负罪感。羞耻感负罪感一没,那还有什么是非之分善恶之别?这不更容易让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偏差?不更容易让人们“明火执仗”地以“偷”为荣以“恶”为“善”?

偷就是偷,摘就是摘。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把恶习贴上个“善”的“好”的标签,改变不了事情的实质。如此,何苦来着?“偷菜”就“偷菜”吧,用个“偷”字,最起码还能提醒人们:

先生们女士们,请注意你的行为! 。 想看书来

我是驴

我想做一“郎”,叫江郎,但很不幸,我达不到他那高度,他的才尽,让人唏嘘。既然做不了“郎”,我就只好做驴。可做了一段时间的驴,才发现,这驴,也真不好做。不好做,我就有点心灰意懒

《随风摇曳的花儿》 第12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