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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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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蜜很晚才回来。皮特知道她和辛教授上的长笛课九点就该下课了,但是她进门时却已经十一点,因此他很不高兴,甚至无法抑止自己的怒气。现在她躺在床上。黑灰相间的头发铺散在枕头上,望着站在阴暗的窗口凝视广场的他。

“你吃过饭了吗?”他说。

“辛教授请我吃过了。”

“吃了些什么?”

她曾告诉他,辛教授是波斯人。

她没有回答。吃了些梦吧,也许?或是核仁牛排?还是“爱”?他们在床上时,她除了过来拥抱他外,从不动一下,睡着的时候,连呼吸声也难得听见。有时他醒来后就那样看着她,想着她若在睡梦中死去,他感觉得到吗?

“你喜欢辛教授吗?”他问。

“有时候还不错。”

“他是你的情人吗?”

“有时候是的。”

“也许你该离开这里,搬去跟他住。”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凯蜜说:“你不了解。”

他的确不了解。窗外先是有一对情人在一辆海盗牌的汽车后座拥吻,而后是个戴了呢帽的怪家伙带着他的狼犬散步,跟着是一个女孩在他前门处的公用电话亭内讲了大约一个小时的电话。这些事本身并没什么怪异之处,只是三件事却是连着发生的,就象警卫换班似的。现在有辆货车在路边停住,却没有人下车。是另一对情人,还是灯夫组的夜巡队?货车抵达约十分钟后,那辆海盗牌的车子便开走了。

凯蜜睡着了,他睁眼躺在她旁边等待天明,依照乔治的指示。明天他将要偷取裴杰岷事件的档案,或者又被称之为易金明丑闻,或者更精确地说,就是“证据任务”。

第十四章

截至目前为止的日子,是罗比尔短暂生命中第二段最快乐的时光。第一段是在他家瓦解前不久,有一次,他父亲在屋顶上发现了一个黄蜂巢,叫比尔帮他用烟把黄蜂熏出来。他父亲并不长于户外生活,甚至称不上有所认识,但是在比尔查过百科全书里对黄蜂的描述之后,他们一起开车到一家药房去,买了硫磺,放在屋檐下的容器里燃烧,把黄蜂全给熏死了。

今天是裴杰岷汽车俱乐部正式开始赛车的日子。以前他们只是拆下艾维斯,磨光刷新,又把它拼好。而今天,裴杰岷为了奖励他们,乃在难民雷兹的帮助下,在石头车道上放了几捆稻草,由杰岷当计时员,每个人轮流开车计时比赛,每个人都喷着烟闪过一处处障碍,往那些叫嚷的赞助者驶去。“这是英国有史以来最好的车!”杰岷总是这么介绍他的车子。“感谢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生产了。”艾维斯已被油漆一新,引擎盖上插了英国国旗。任何人也不敢怀疑它不是世界上最好最快的车。第一回合中,比尔在十四个人中获得第三名,现在是第二回合,他一次也不曾熄火,就驶到了核桃树旁。看来就要打破纪录了。他做梦也不曾想到有任何事情能带给他更多的乐趣。他爱这部车,他爱杰岷,他甚至爱这所学校,而且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想试着去争取胜利。他可以听到杰岷吼着:“小心啊,大象!”他也看见雷兹拿着那面临时做好的方格旗,跳上跳下。然而当他的车噼哩啪啦地开过当终点的柱子时,他就知道杰岷并未注意他,而是瞪着操场那头的桦树林。

“老师,多久?老师?”他气喘吁吁地问着,接着是短暂的静默。

“计时员!”施陶德试试运气地叫道:“请报出时间!犀牛!”

“你开得非常好,大象。”雷兹说着,同时也望着杰岷。

施陶德的卤莽和比尔的请求,都没有得到回答。杰岷正望向操场那头构成东边校界的小路。他身旁站了一个叫梁思在,绰号“凉拌卷心菜”的男孩;他是留级到五年乙班的一个学生,以爱拍老师马屁出名。这片通向山丘的场地极为平坦,通常在下过几天雨后就会泛滥成灾。就因为这个缘故,小路旁并没有很好的屏障,只有铁丝围成的篱笆,而且也没有树——只有铁丝网、平地,有时可以看见后面的昆土山,但今天在白茫茫的雾中昆土山却消失了影踪。这片平地可能曾经是通往湖泊的沼泽,或者只通向那白茫茫的未知世界。在这个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的背景上,一个影子正踱步而来,一个服装整齐、毫不惹眼的男人,脸部瘦削,头戴呢帽,身穿灰雨衣,手上还拿了根几乎没有用到的手杖。比尔也看着这个人,认为他实在想走快一点,但却为了某种目的而放慢脚步。

“你戴了眼镜没有,大象?”杰岷仍然注视那个人,后者已经快走到下一根木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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