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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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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形容,跟我对他先入为主的观感有关。我是先从他的文章认识他的,透过一层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来如此!从文采取人,很像你会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潘亚瑟如果真写得一手好文章,先别提他什么带一身艺术家气质的,单凭这点“不一样”,就难怪徐爱潘会对他惦念不已。

她总觉得徐爱潘“看人”的标准很奇怪,或者说,与众不同。她总说,每个人的美丑、长相其实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别或过人的才华,才会发散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才显得出自己的不一样。所以,她看人,或者说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与财富良善。她看才,看气质个性。其实,总归一句——她欣赏带文采的人,与她频率相通。

频率——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鸣;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许多妥协,在妥协中求圆满。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频率的人,就难以共鸣。而相知与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诗人所谓的“在茫茫人海中寻访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寻,其实,也不过是追寻一份相知与共鸣。也因此,她的爱,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无性的。

但爱必生欲;精神的爱情终归有一朝要落实在肉体。总有渴见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刚好跟我家在同一条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运。我跟踪我几次,算好他上下学的时间,总抢在那个时间和他搭同一班客运,躲在人群后偷偷看他——”徐爱潘垂下脸庞,暮光中——显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车上,在学校里,在人群后,在遥遥的长廊尽头;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着他。别的女孩都能轻易自在和他聊天、谈舌,唯独她不能。她不是个容易腼腆的女孩,可以很从容地面对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却软弱得没有一丝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从她身旁的经过,她一颗心就颤跳个不停;偶有那么一次,他对她说话,只是如同对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过的一声招呼,她竟脸红结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里一个小小的奢想,他也许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过站了,不安地越过他身旁匆匆准备下车时,那一刹,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忍不住回头了,回头去看他;他竟也回过头来看她,眼神相视,眸底隐隐一些波浪。

然而,也仅于这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发生任何故事。

而那样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就这样?这样就让你搁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摇头了,她是绝对的“灵肉合一”主义者,光有爱,却无法互相拥抱、感觉对方的感情,太没有安全感。她的爱情,是需要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和徐爱潘“虚无缥缈”的精神式情爱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将他忘得一干二净,‘移情别恋’了。”

“它一直在记忆里纠着,我也没办法。”

“阿潘。”花佑芬又摇头,神色很认真。“‘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样的爱情,的确很美。但信仰唯一是很危险的,因为爱情并不是那么不可变。如果那个‘唯一’变了,那你岂不是要一辈子孤独到老?”

而且,一辈子不改心意,一直只爱一个人是很苦的;尤其对方又不爱自己时,那时心情更如同煎熬。还有那现实种种的阻碍、引诱等等——要执守一份长久不变的感情,坚持那份痴,多少有点傻。

不,是太傻。

“所以我不是‘面对’了?”徐爱潘听不出多少认真的口气略扬了扬,意有所指地扫了那布满尘灰的邮筒一眼。

昨晚的夜,无星的夜空,催化她不禁的冲动。不知道寄了那封信的后果会如何?她开始后悔了,没出息地。

“最好是真的这样!”花佑芬看穿她的没出息,嗤她一声。能有一个令人死心塌地、痴心不悔的感情也许是好的,但如果只是单方面的执着,倒不如狠狠痛一场,早醒早了,然后重新再来。她看不惯徐爱潘那种非理性的执着纯情,那是逃避,不是爱。

所谓爱情,是要有实体对象的,有接触的。情深而生欲,没有欲爱的感情,算什么爱?什么柏拉图式的爱情,根本是自欺欺人,像那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罢了!

徐爱潘瞪花佑芬一眼,知道她的不以为然,但并不解释。能不说的话,她就不想多解释。花佑芬自己的感情其实比她好不到哪里去,还不是一团糟;但至少她勇于面对、勇于背负指责而去追求,也所以——她会看不惯她的懦

《迷离的古义和今义》 第3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