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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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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二人到了要办证的地方。他们是先去照相,等着相片给打印出来,然后拿了照片去登记。

直到拿到红本本,凌春都还没意识自己现在已经是已婚妇女的身份,手上的红本本,在她看来,就跟以前她读书的时候拿到的荣誉证书差不多。没多大的感觉。

曲霄鹰是高兴的嘴巴都没合拢过!凌春看他那个傻样,跟金大侠笔下的郭某人有得比!明明是个如狐狸一般奸诈的人,傻起来其实跟平常人都是一样的。

回家的路上,凌春难得的八卦问了李维恒的事情。

曲霄鹰见凌春问李维恒的事情,便酸酸的说道:

“那是我从小在一起玩到大的伙伴,就跟熙瑞他们一样。只是我们长大后,大家各奔东西,就很少见面了!”

“她是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女人的吗?”凌春好奇的问。

“也不算是了,她知道自己喜欢女生的时候,我们都上高中了!那时,还是她自己告诉了我们的。作为朋友,我们当时劝过她,不过无法改变。之后她出柜了!被家里人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只是她还是没改,说什么她这是天生的、无法改变。好在她的脑袋够聪明,自己半工伴读的把大学都给念完,有工作后,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不是曲霄鹰诋毁李维恒,而她是真的如他所说的那般、或许会更加的不堪,他也不清楚在她们的那个世界里的规则,也不宜多说的直接挑了自己知道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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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不许你动我妈咪!

其实,曲霄鹰不是很明白,虽然李维恒长得很中性也很帅气!如果不看她的胸部和喉结,就她那异于常人的高大的身形和男性化的穿着,世人中还能当她是女人的,也就她的父母家人了!

一个好好的女生却从小就喜欢跟他们一起去调戏女生,当时还没有意识到为什么。直到后来有一天,她非常苦恼的把大家一起给找来,然后慎重的告诉大家,她喜欢上了一个女生,当时她可是把大家给吓了一跳。学校里的女生也奇怪的很,有很多的女孩子都喜欢跟她在一起。甚至有一个女生跟她公开“老公”、“老婆”的称呼着,根本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因为当时她一直都跟他们哥几个在一起玩,所以别人都没有想过她会喜欢上女生。

直到有一天,她们俩在一起接吻的时候,被维恒的父母发现,然后很狗血的,维恒被关起来,而另外一个女孩,当时维恒的父母不知道跟她说了什么,让她后来自杀了!维恒在错失了那个女孩后!她的性格就变得很不可理喻了!那时跟她交往的那个女孩,可以说是间接的被她的家人给害死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除了当事人,就没有人知道了,因死无对证。之后,李维恒从家里出来后,跟家里断绝关系,努力的打拼,不仅完成了学业,拼出了自己的事业。然后开始流落花丛,到处沾花惹草,发展到见到合眼的女人就两眼发光。

两人在回家的路上,看着时间还挺早,凌春记得还在上班的时候,同事们登记的时候,都会买喜糖给大家吃。她想:自己要不要也恶俗一把,买喜糖去给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喜悦呢?不过,她并不觉得自己刚才去登记的时候有什么喜悦可以说的,一直都稀里糊涂的就拿到红本本了。给他们照相的摄影师还说她的表情太少了,让笑一笑,她笑了、又说她笑得太僵硬,还不如不笑!结果照出来的相是似笑非笑(这是曲霄鹰评价的,凌春自己觉得自己当时是哭笑不得的样子)。

“老公,咱们去超市买些糖果、菜、饮料什么的回家吧?”凌春觉得,叫曲霄鹰的名字,还不如叫老公来得自在。

“干什么要买那些啊?”曲霄鹰听了凌春的话暗乐:嘿嘿……这可是结婚的福利,刚登记回来,小春就叫自己老公了!但是说到买糖果回家,他还是有些疑惑的。

“咱们现在不是法定夫妻了吗?买些回去分给大家,让大家知道我们已经结婚了!分享我们的喜悦,不好吗?”凌春把自己心里想的给说出来。

“好,我们这就去买!顺便把熙瑞他们请到家里吃一餐饭。”曲霄鹰搞笑的说。

“嗯,把李维恒也给请来吧!”凌春想了想说。

“干什么要请那个居心诡异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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