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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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扑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白毛回头看到我的同时,一只流箭就朝他飞了过来,然后……跨世纪的霉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崇敬爱戴的认为我是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挡箭,我又怎么好意思再说我只是倒霉卡了个跟头碰上的?这么丢面子的事我谁也不能说,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细娘她们说我在战场上风华绝代义胆忠肝,不仅拿下纳金巴族还救了追风王一命……嗯,就这么说。(现在知道细娘那些伟大的印象是哪来的了吧?)
本来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的身体新陈代谢的就特别慢,两年多了,头发都没怎么长,月事也没有来过,受了伤恢复的速度也慢到惊人的程度,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任何老化的迹象。现如今,这支箭是又粗又长,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头里,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习惯了……问题是,这次大面积受伤下来,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满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为什么要舔舔啃啃呢?),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说,干脆弄个纹身把它盖住吧。〃我不耐烦的推开白毛凑过来的脑袋。
〃纹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会儿,〃好办法!不如咱俩纹一对儿,你纹在左臂,我纹在右臂好了。〃
然后比我还积极的叫来纹身的匠人。
〃请问小姐要纹什么图案呢?〃匠人准备好工具,恭敬的问道。
什么图案?这我还真没想过……纹个老虎?像小混混……纹个玫瑰花?像妓女……纹团火?纹个龙?像黑社会……纹毛主席头像?泰森会告我侵犯他的专利……
〃这位大爷,请问追风族文字里面,穿和越分别是怎样写的?〃
〃……哎?〃
最终被我华丽丽的抽象了一下的追风族文字〃穿越〃就漂亮的纹在了老娘的左臂上!但是……怎么没人告诉我古代纹身这么疼啊啊啊?!!
更可恶的是白毛那厮居然淫笑着在我的涕泪交加中吩咐那匠人在他右臂上纹了个〃反穿越〃!
连这事他都把我吃得死死的!嗷……!!!
纳金巴族一战之后,佩芙阿作就举行了安达美,草原上最有实力的追风族与三骨族正式结盟,实力猛增,追风族能收服刚烈的纳金巴族对草原上其他各族是不小的震撼,随着追风王挥军征战四方,草原上各部族纷纷前来归顺……
后明禧帝七年冬,关外草原上最后一个小部归顺追风族。
追风王正式统一关外。
盘腿坐在宫殿华丽的毛皮上,当最后一个部族将臣服文书恭敬的献上时,我忽然意识到,这个意气风发的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这个草原年轻的王!他美丽坚定光彩照人的眼睛深邃的望着我,他在等我的答案。现在的他手握大权;现在的他踌躇满志;现在的他以压倒性的自信期待着我……这个为他出谋划策;为他带来无限灵感;总是在别扭中支持他;总是泼着冷水指点他;既任性又爱吃醋的女人,能够微笑着告诉他〃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么?
冬天在变动和彷徨中过去,草原上的春天总是充满生机。
在即将到来的草原上一年一度的大节日巴藏节上,白毛会正式封王并接受各部族献礼。各地首领到时都会前来见证和祝贺,当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和这草原未来的主人打好关系,后明自然也不例外。
这几天各地使节纷纷抵达,宫殿里的人既要翻修皇宫准备节日又要招待使节,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恨不能一个人劈成四半儿用!我这个吃闲饭的也不好意思继续懒散下去了……自告奋勇的在内侍长手下东跑西颠的帮忙。
其实我这么做也只是想让自己忙起来就不用痛苦的胡思乱想了。巴藏节一方面相当于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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