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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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要炒很久才能炒熟,而且口感也会变得非常差,还不如煮。
而薄铁锅,薄,导热高,受热快,因为是铁制的,热量流失也慢,再加上火力的加强,使得菜品能快速的受热,炒熟,而不会因为炒制太久而坏了口感。
以宋朝现在的炼制工艺,打造一口薄铁锅,一些老铁匠应该能搞出来,就是一时间还没人想到这方面而已。
当然,李初现在也不会去点破公布这其中的奥妙,他还想靠这行发展呢。
……
紫衣青年骑着高头大马走进了汝坟镇,一上午几个时辰的赶路,让他有些略微疲惫。
青年向身后的马车呼唤:“祖父,到汝坟镇了。”
“好的,我知道了”
车里的老者将车窗的帘幕掀开了许多,坐了这么久了,车里空气有点儿发闷。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老者也记不清自己这是第几次从这里经过了,看着窗外的景物,老者缅怀起年轻时,跟着父亲从这里经过的场景。
……
李初坐在椅子上,铁勺被他扔到一边。
阿秀站在他身后,李初明显的感觉到阿秀用力在掐他的衣服。
杨承带着阿宁到河边去玩了,之前洗菜时,看到河边停靠了条无人的小船,两个家伙在上面蹦蹦跳跳的。
街边,这群街坊邻居依旧是站着围观,一副看热闹的模样。
倒是路过的行脚商人,有几个好奇的伸着脑袋进来,只是瞧了一眼,便继续前行。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看热闹的人又换了一波,之前那波人都被叫回家吃饭了,新来的这群看热闹的围观群众,更加没人上来点菜了。
李初也不着急,新事物,总有一定的适应期。
看着天色,往下午偏移了,他走到河边把杨承和阿宁叫了回来。
“你们两个饿了不?”
阿宁点了点头,杨承没说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旁边的食物挪不开眼。
“那咱们自己先吃吧。”
先前给刘大爷用高压锅煮的饭有些凉了,他加点水搅拌,盖上锅盖又放火上热。然后在菜去,选了一条大茄子,又切了一片冬瓜。
肉没有多少,都是用来给顾客做菜的,再则阿秀也肯定不愿意吃。
今天中午就两个素菜了,李初把茄子切好,放在装水的木盆里浸泡,水里撒了一些盐,正要准备去切冬瓜时,摊边来了个人。
一身灰色打着许多补丁的凉衫,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年纪跟李初差不多,叫罗文,这家伙经常混迹赌坊,是原身体在赌坊认识的一个赌友,隔三差五的就找原身体一起去赌钱,同原身体一样,都是输多赢少。
罗文手里捏着十来枚小平钱,看样子是赢钱了。
他也不客气,直接就往桌上坐,把手里的钱全拍在桌子上,一副得意的道:“小初啊,听说你开了个饭肆,正好哥哥今儿个手气旺,赢了,别说哥哥没捧场你哦,钱我放这了,赶紧给哥哥来碗煮肉。”
阿秀看了一眼李初。
李初眯了眯眼,原身体记忆中,好像新婚前几天才刚跟这家伙打过架,因为这家伙出千赢了原身体几个钱,被看出来了。
这家伙没打赢,留下一番狠话后跑了。
李初走过去,呵呵一笑,把桌上的钱,推还给了罗文。
十来文钱,还想吃碗煮肉?
远的不说,就说那张老财的酒店里,一碗煮肉就要一百四十文,十来文,这是在照顾弟弟生意?
按生辰算,这罗文比李初还小,一口一个哥哥,呵呵。
本来就不对付的一个人,李初也懒得搭理这么个夯货。
“本店没有煮肉,虽然肉类菜系有很多,其中价格最低的一盘,为两百文,兄弟,这十来文,您还是去赌坊再滚一圈吧,说不定就翻了倍了。”
两百文?
这罗文还没反应,围观看热闹那群人就炸窝了。
一个成年男子,外出务工,一日所得钱也不过百文,更有甚着一日也才二、三十文,这一道肉菜,就得要两百文,这可比张老财那酒楼高了去了。
黑!
真黑!
原本看戏人群中,还有那么几个有点想过去试试的,结果这价格一报,大家纷纷却步。
其实,说实在话,看了李初刚刚露的这两手,大家心里已经没了小初还会做菜这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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