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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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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白痴,说谁家狗是傻狗了?”魏云月大怒起来,獒犬不断流口水是天性,怎么可能是因为傻?

陆欢理都懒得理她,只一个劲地逗弄着途途,从下来到和魏云月说话,已经有不断的时间了,途途一直盯着那两只纽波利顿,现在看到它们虽然张牙舞爪但是并不会真的冲过来,这个小女孩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挤在陆欢怀里慢慢镇定下来。

恐惧是因为未知,再吓人的东西看得久了,也就不怕了!这就是陆欢治疗途途苦恼不止的方法,只要不再害怕,这病症自然就好了。

魏云月的表情却是越来越差,从小到大还没遇到哪个家伙就一个人出来,也敢和她这么挑衅,握着狗链子的手松了又握,越看陆欢那张笑得懒洋洋的臭脸越来气,一咬牙道:“李白,杜甫,不要咬腰以上,给我废了这个猖狂的家伙!”

她话音一落,竟然真地松开锁链,两只纽波利顿就像小牛犊一样冲向陆欢!

第102章 解铃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里面养大型犬的越来越多,在魏云月的同学里面就有不少人家里养着金毛哈士奇这样的大狗,不过像她一样敢养纽波利顿的,还没有第二个。

在这个圈子里面,魏云月是很出名的,一直有人传说她那两只狗每个月都喂人肉增加凶性,不过真假没有人验证过,但是从此时这两只纽波利顿扑向陆欢干脆凶猛的动作来看,这两头大畜生绝对是敢对人下口的。

陆欢瞳孔骤然收缩,他也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真的敢松手。

不过,这也更好!

他就途途看一下,再凶的狗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两只纽波利顿中公犬叫做李白,要比母犬杜甫大上一号,仗着身高体长的优势,在穿过五米的距离之后要比杜甫靠前一个身位,张开血盆大口就咬向陆欢大腿根,尖长的犬齿上还挂着博美的狗毛。

“啊!”

博美主人又是一声长声尖叫。

魏云月目光阴沉的看着这一幕,没有任何愧疚或者后悔的神色。她不是一般家庭出身的女孩,从小随着父亲就见过最冷血直接的战斗,对于断人一条胳膊什么的事情没有任何顾虑。她十岁的时候为了老爸不同意替她收拾撕烂她新裙子的校长女儿,就敢把老爸夜总会的电缆剪了以做威胁。

那一夜的损失保守估计也要有七位数,如果下手的不是自己的亲身女儿,魏青城保证下手的家伙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魏青城不喜欢女儿,其实他对女人都没有多大兴趣以及性趣。当初她娶魏云月那个是昔日渡城第一美人的母亲过门也只是她有一个据说能生儿子的大屁股而已。

结果生出过魏云月这个不带把的闺女之后,迎接她母亲的便是干脆利落的离婚。对这对母女除了给钱之外,魏青城没有任何多余的温存。但是当看到小小年纪,已经那个比她母亲年轻时还漂亮小女儿,水晶似的小脸比魏青城第一次砍人之后可镇定多了,倔强地抬起头和自己老爸对视,抿着嘴没说一个字。

他扬起巴掌,她没有退缩,只是嘴角的唇线更加不屑。魏青城一下子怔住,高高举起的手终于没有落下,沉默的抽了一支烟后,只问了一句:“我不给你人,我只给你一把刀,你敢废了那小娘们儿吗?”

第二天警察局长调查校长女儿被毁容的事件找上魏家,魏青城第一次抱住这个小女儿,骄傲地出现在众人面前,随手夺过魏云月紧握了一夜,正名叫作施拉德格斗剑刺的军刀丢给身后的手下,对警察局长道:“你看到了是他做的,他会配合你做笔录的。”

所有的警察眼睛里面都在喷火,魏青城抱着女儿施施然离去,那一天,魏云月就明白了只有足够心狠手辣,才能让父亲提供给她挥霍的资本。

作为一个从小在男人堆里面长大的女人,她的心肠比男人还要坚硬,所以听到博美主人的尖叫,她嘴角不屑的扬起,对于不自量力的人,能保有一条性命已经是非常幸运的结局了。

但随即她就笑不出来了。

随着女声尖叫而起的还有一声孤狼似的长嚎,就在公犬李白近身的瞬间,陆欢提起膝盖,后发先至,一下子就砸豁了李白的左眼眶,眼珠子暴突炸开一地水晶果冻似的东西!。

膝盖一撞当做杠杆,陆欢的小腿好像攻城锤一样弹出,足尖在李白前肢一踢,顿时小牛犊似的李白就惨嚎一声,跪倒在地上,巨大的冲力让它向前翻滚出去。

这一系列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这个时候,杜甫才刚刚跑到陆欢的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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