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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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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巴俄秋珠带着领地狗来到这里时,梅朵拉姆和李尼玛已经分开了。梅朵拉姆穿好自己的衣裤躺在草地上不知道怎么办好。她恨死了李尼玛,真想大哭一场,又觉得这是自找的,既然你愿意跟一个男人以恋爱的原因单独在一起,既然你早已知道男人的欲望有时候会变成一种不能自持的暴力,为什么还要为失去的贞洁而大哭小叫呢?她这样想着,就没有哭,就发呆地躺着。而李尼玛却在得逞之后惊叫起来:“裤子呢?我的裤子呢?”他到处寻找他的衣服、裤子和鞋子,近处没有就去远处,远处没有就又到近处。就在他一会儿河边一会儿草原,赤裸裸地来回走动着抓耳挠腮的时候,巴俄秋珠伙同一大群领地狗突然出现了。

好像人与狗是提前商量好的,一到跟前巴俄秋珠和领地狗群就自动分开了:巴俄秋珠跑向了梅朵拉姆,领地狗群跑向了李尼玛。李尼玛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他已经好几次面对过领地狗了,只要没有人的唆使,它们一般是不咬人的。但是他没有想到唆使已经背着他秘密地进行过了,领地狗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和他过不去。它们朝他吠着,自然是小喽�藏狗在前,藏獒在后。藏獒们跑着跑着就不跑了,好像面前这个光身子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它们亲自动手,交给小喽�们处理就可以了。小喽�藏狗们你喊我叫地奔扑而去。李尼玛大叫一声:“不好。”转身就跑,没跑多远,一只身手敏捷的藏狗就把牙刀举到了他的大腿上。

尽管谁也没看见,但一个漂亮的侍女一口咬定是巴俄秋珠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因为她曾经发现巴俄秋珠在灌木丛后面朝这边张望。一个阿妈嫁给了送鬼人达赤后很快死掉的小流浪汉,一个无家可归的塔娃,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这在草原上并不是小事。青果阿妈草原的风尚是:你有本事你就去抢,半路剪径,打家劫舍,啸聚林野,占山为王,没什么不可以的。抢出了名气你就是南征北战的伟大强盗,牧人敬畏,头人佩服,请你做部落的军事首领也是常有的事儿。但就是不能偷,偷是罪大恶极的。打个比方:抢是藏獒的行为,偷是狼的行为。牧人们爱獒如命,恨狼入骨,藏獒与狼的区别就是抢与偷的区别。在部落的法规里,对偷窃的惩罚是:烙火印、钉竹签、拴马尾、割鼻子、挖眼睛、割耳朵、剁双手、押黑房、关地牢、上脚镣、戴手铐、吊旗杆、抽鞭子。犯了偷的人很多都会在严刑中死掉,不死也是个半残。尤其是你不能偷窃头人家的东西,头人家的一张皮,顶得上牧人家的半群羊。头人的三儿子知道惩罚偷窃罪的严酷峻烈,小声对侍女说:“你不要大声喊叫好不好?你去找到巴俄秋珠,赏他一个耳光,悄悄把靴子要回来不就行了?”侍女用更大的声音说:“那怎么可以呢三少爷,流浪汉的前世是可恶的狼,难道你要宽容地对待一匹狼吗?再说巴俄秋珠是送鬼人达赤的儿子,它浑身沾染着鬼气,他穿了你的靴子,你的靴子上就有了鬼气,这样的靴子难道还能穿在你高贵的脚上吗?”头人的三儿子说:“巴俄秋珠是个善良的人,我每次给他食物,他总是自己吃一半,给领地狗留一半。我不信这样的人前世会是一匹狼,说他前世是一只藏獒还差不多。前世是藏獒的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侍女说:“三少爷真是好心肠,可惜这样的事情我做不了主,我得告诉齐美管家,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齐美管家做出的决定是,亲自带人带狗去追寻巴俄秋珠。他带的狗是给头人看家的上等藏獒,这样的藏獒要在草原上找到巴俄秋珠或者说要找到头人儿子的靴子,简直就是袖筒里找手肩膀上找头,太容易了。

一个时辰后,头人的藏獒在野驴河边一处寂静的草地上找到了巴俄秋珠,它冲他叫着并不扑过去,因为它认识他。齐美管家眼睛冒火,脸色阴沉,吩咐两个随从把巴俄秋珠绑起来。两个随从拿着皮绳跑过去正要动手,就见巴俄秋珠身边的草丛里突然站起一个人来,那是一个鲜花一样美丽的仙女,那是一朵仙女一样美丽的鲜花。汉姑娘梅朵拉姆秀眉一横,厉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顿时把两个随从镇住了。

齐美管家一看是梅朵拉姆,马上弯了弯腰,朝前走了几步,把巴俄秋珠偷靴子的事儿说了。梅朵拉姆的第一个反应是看看巴俄秋珠脚上的靴子,又看看他眼睛里的惊恐说:“你怎么可以偷东西呢?”第二个反应是瞪着齐美管家说:“不就是一双靴子嘛?那是我让他偷的,不,不是偷,是要,这孩子多可怜,整天在草原上跑,棘刺划破了脚,流了多少血,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是头人是管家,你们难道还缺一双靴子?你们是管牧民的,牧民没有靴子穿你们为什么不管?你们的责任哪里去了?”梅朵拉

《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人》 第21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