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李树村往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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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涵本是a市的下乡青年。他被分配到了合树乡一个最为偏僻的农村李树村。极富才情的他,当时那种失落,简直难以言表。他每天食之无味,睡之无眠。真可以用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来形容。李树村这个留有些原始风味的小村庄,刘涵去时正值仲春,这里明明是蓝天碧云,花红柳绿,风景秀丽,仿若仙境,脱凡超俗。但是刘涵却因心情的极度糟糕,丝毫看不到眼前美景,只是那些虫鸣鸟唱让他倍感凄凉与心烦意乱。他深爱的女友宁可晶,因为他的下乡,与他取消了婚约。
他走前,宁可晶说:“涵哥,我真的爱你,可是我接受不了你去乡下,我过不了那样的日子。我父母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他们也是坚决反对的,父亲已经在为我找新的对像了,你忘了我吧”!
“你忘了我吧!”一直在他耳边回荡!他真的讨厌这个地方,讨厌下乡。他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失恋又失意的青年。
正在事业与爱情的低谷期,他与王莫静不期而遇。王莫静是一个纯净美好,淡然笃定的女子。大山滋润出她灵秀娇美的容颜。她的歌声婉转清丽而不夹一丝尘世间的凡俗。刘涵第一次遇见王莫静是五月。正值杜鹃花开,一朵朵,一串串,一簇簇,绽放于枝头,漫山遍野,一片火红,如彩霞绕林。王莫静就在这片美景中哼着优美的“映山红”走进了刘涵的心里。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
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若要盼得哟红军来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若要盼得哟红军来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
此后刘涵会经常找机会与王莫静相处,直至两人走得很近。
王莫静非常爱大山,她爱得深沉,爱得细腻。在一个云雾缭绕的阴天里。刘涵与王莫静谈及过往,刘涵明白了她对大山的挚爱。
王莫静说:“大山是我的根,是我最深爱的地方,大山就是她我最亲的亲人,我将来要嫁在大山里,守着大山,不会为了任何一个人而离开大山。”
到黄昏,他们各自回住处时,刘涵踩在松软的泥土上,第一次觉得生命的温床是如此地平实。他也喜欢上大山了。
一般大山出生的孩子会喜爱大山,而王莫静自6岁就失去了母亲,她对大山的情感则会更为浓厚,毕竟父亲永远无法像母一样心细如尘地悉心照顾孩子,就是他有这样的细心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精力。
王莫静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她的母亲因为难产,生下她妹妹后,带着不舍,不甘,与担忧离开了人世。王莫静的父亲做爹又当妈的拉扯两个孩子,并不容易。很多时候是王莫静在照顾妹妹。王莫静总喜欢把妹妹带上山,为她寻找好吃的,好玩的。大山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她们那份缺失的母爱。
每逢赶集王莫静都要去集市上卖些蜂蜜。王莫静正是在集市上认识了去卖鸡蛋的易甜。
她们初次见面,是王莫静第一次带妹妹去上集。那天王莫静因为父亲去参加邻村白事(葬礼),一般不会带小孩参加。她只得带着4岁的妹妹一起去上集,结果有所耽搁而去晚了,找不到卖东西的好位置了。
正着急,易甜看到了这一切,她把自己的位置揶密了些,空出一小块地方来对王莫静说:“摆在这里卖吧,你的东西也不占地方。”王莫静感激地对她边说谢谢边把蜂蜜摆了下去。
她们就这样认识了。在此后的近十年里,她们每次集市必定相见。她们在一块卖东西,边卖边聊,总有聊不完的话,说不尽的事,每次待到场散了,她们才不舍的分开,各自回家。
这一对好朋友有一年过年也彼此去了双方的家。易甜是她爷爷奶奶带着的。易甜是她爷爷奶奶收养的孩子,易甜的父亲过逝早,而母亲带着弟弟在她8岁那年改嫁,把她送给了并无任何血缘关系的爷爷奶奶。她的爷爷奶奶一生没有生育,把她视为掌上明珠。她也很懂事。爷爷奶奶毕竟年纪大了,带她不容易,她从小就会争着抢着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王莫静也没有母亲,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她们有许多同共话语。也因此她们不想让双方家里太过麻烦,所以这么多年竟只去过对方家里一次。
刘涵被王莫静的往事所打动,他更爱眼前的女子。
王莫静也许不如宁可晶聪慧伶俐,优雅可爱,才华横溢。但是她干净纯粹,清秀静好,有些超凡脱俗。刘涵与她相处有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或是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自在感,或是真的喜欢王莫静,他觉得其实王莫静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女人,才是值得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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