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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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站在堂上的兰兰与罗成也听到了咳声。
“堂下所站何人?”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严肃道。
原本这话是要说所跪何人的,但是两人都站着,一旁有皇上看着,这姑娘身份还不明,万一说错了可是很大事的。
“大人,我们撤诉,罗成他弄错了。”
兰兰抢先一步向知府大人禀道。
“丫头,你这么说什么意思?是说你要嫁我吗?”
罗成又惊又喜,惊的是兰兰竟然说撤诉,喜的是这么说的背后是不是答应嫁他?
“不会,撤诉的原因,我们既不是夫妻,也没有婚约,请问你以什么资格告?”
兰兰很冷静的看着罗成,她可以理解他一时气晕了头,但是不能理解他这样的无理取闹。
“丫头,你说过……”
“那是儿时的扮家家酒,那是儿时的戏言,这点你比我更清楚,我离开的时候,才六岁,你会拿一个六岁孩子说的话当真吗?”
虽然这话兰兰说的有些心虚,但是当时她给了他机会,是他放弃的。
“公堂之上休得喧闹,罗成,本府问你,你说与李慧兰有婚约,可有婚书证明?”
知府大人听两人吵来吵去,实在听得烦了,一拍惊堂木喝道。
“我姓沈,不姓李。”
兰兰直觉得的反驳,这个李姓她不稀罕,而且一旦贯上了李姓,只怕麻烦就多多了。
“丫头,你是、、、”
“闭嘴、”
兰兰狠狠的瞪着罗成,她不要姓李,自她离开李家的时候,她与姓李的就没有关系了,试问这么多年,他们可有尽过责任,她长到六岁连个大名都没有。
“都给本府住口,罗成,本府问你,你可有婚书?”
知府大人从没见过如此嚣张的被告,但是对兰兰他也莫可奈何,只能忍,只盼早点结了这个乌龙的案子。
“有,大人,小民自幼即与小兰有婚约,自然有婚书。”
罗成眼里出现了怨恨,站直身子,理直气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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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必嫁1
“婚书?罗成,你胡说什么,我们几时有婚约了,我在李家连名都没有,又何来的婚书?”
兰兰傻了,气了,怒了,她是赔钱货,何来的婚书?
“大人若不信,可待小民回去取来。”罗成很淡定的笑看着兰兰。
看罗成那胸有成竹的样子,兰兰不禁犯疑,她走近罗成,眼睛瞪得老大。
“罗成,伪造婚书应该也是有罪吧,你可别犯傻。”
“丫头,你是我的,谁都抢不走。”
罗成霸道的扣着兰兰的手,极有信心道。
“罗成,你疯了,我不是你的,我就是我,我实话告诉你,即使你有婚书,我也不会承认的。”
兰兰挣出手,背对着罗成道。
她心里已经有了个大概,要么,婚书就是罗成伪造的,要么就是她离家这些年,李大爷将她卖给了罗成。
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会承认的,婚书,真是好笑,她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会相信那玩意。
“丫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不承认也得嫁。”
罗成见兰兰那副铁心的态度,也拿出了必娶的决心,希望能感动兰兰。
“罗成,你错看我了,别将父母之命那一套放在我身上,我从来不承认有爹娘,李大爷从来没当我是女儿,就连那个娘,她也没尽过一天当娘的责任,你别指望我会拿他们的话当圣旨。”
兰兰说到圣旨,想起了手上的御赐金牌,这个时候不知道管不管用。
她记的好像皇上是可以用圣旨赐婚的,那么解除婚约应该也同样可以吧。
“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本府吗?首先,罗成,你如果有婚书,速速拿来当作证据,其次,李慧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样有效率,由不得你不嫁。”
“什么?大人,你、、你搞清楚,我不姓李,我姓沈,姓李的写的婚书与我没有关系。”
兰兰一听急了,这什么狗P大人,哦,李大爷说卖她,她就得乖乖让人当猪仔卖,什么逻辑吗?
父母之命,必嫁2
“李慧兰,只要你是李谷的女儿,你就得遵守他的安排。”
知府大人明知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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