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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兼容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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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懒懒地道:“人家连鱼眼珠都往死里揍,你敢吗?” “什么?清风寨的人也惹?”银马儿闷了一歇,更怒,指着周围骂起来道:“你们这群狗娘养的,你们都知道,都知道!就瞒着老子!成心让老子出丑!是不是?” 博惇见众小贼要吵起来,方才一挥手,道:“好了好了!都散了吧!这几日不练功了,大伙准备准备,三天以后在这集合,下山打猎!” 恭继不知道自己已经小有名声,见众人都散了,那银马儿与金小羊都走上前来,身后还有四五个小贼,神情颇见亲热,都道:“原来你那么厉害,早点说嘛!” 坏人翻脸的速度,真的可以达到任意切换、无缝连接的地步。 “厉害个毛豆啊!”恭继苦笑着道:“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有人要揍我,我不能站着给人揍,是吧?” “给我说说,你是怎么揍那个狗娘养的鱼眼珠的。”银马儿瞬间忘了自己刚才的伤痛,一脸期待地等着恭继回答,恭继少年心性,见别人崇拜的眼神也是心中荡漾,眉飞色舞地侃将起来,顺便也问了问山上的情况,不出一个时辰,几个小贼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从谈话中得知,清风寨的强盗十分彪悍狠毒,当初为了接收这群家伙,大当家跟二当家可是狠狠地吵了一架。 二当家秉行“盗亦有道”的原则,不喜欢这群杀人放火的家伙上山,坏了黑风寨名声,而大当家为了壮大力量,为将来攻城做准备,咬牙接受了这群无处可去的家伙。 后来这群悍匪上山来,果然飞扬跋扈,将原先黑风寨的老贼欺负得抬不起头,樊开山杀了几个人,方才没有酿成双方火拼。 本来,黑风寨原来的山匪,基本与天斗、与地斗,虽然凶险却胜在团结,清风寨这帮家伙却喜欢与人斗,典型的窝里横,三个强盗头子更不是好东西,丈飞喜欢权势金银,暮无鹰好酒嗜杀,屠飏轻薄好色。 可以说,樊开山为了报仇,为自己招了很多麻烦。 讲阴狠毒辣,老寨的人远远不是清风寨人的对手,加上丈飞在背后翻云覆雨,几次明里暗里交锋下来,老寨的人都吃了大亏,更有许多老贼,莫名其妙失踪在山林里,所以,黑风寨的土匪很少当面招惹清风寨的强盗。 恭继听罢,倒吸了一口凉气,难怪这群小贼佩服自己,自己可是冒险摸了老虎屁股,幸亏只是揍了一个小角色,若是真跟丈添勇起了冲突,整不好采药的时候,自己极有可能已经“不小心”掉下悬崖了,哪能天高海阔的在这得瑟? 时也,势也,独乐乐,不如与贼乐。 这些土匪虽然境界不高,一个个又犯了相貌罪,但最差也能作为自己的耳目,给自己传递些情报消息,总比自己整天“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强。 看似风平浪静的黑风寨里,根本不知道暗藏着多少激流漩涡。 “位高权重”如诺修文,尚不敢放言一切尽在掌控中,何况自己现在摸着石头过河,夹缝里面求生存,不能一直指望靠运气活着。 运气这东西虽好,也有靠不住的时候,管他真情实意还是虚情假意,这“朋友”还是越多越好的。 贼要变得文雅,“路漫漫其修远兮”——千难万难,读书人要变坏,无外乎由繁入简,向下兼容,那就是一转念之间的事儿,这和修房子、拆房子是一样的,拆房子永远比修房子简单一千倍。 这些形容古怪的小贼,多半都是一根肠子通屁眼,类似“单细胞动物”,跟读书人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恭继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他们耍得团团转。 当然,如果要在这些“单细胞动物”身上努力找一些优点,那也不是没有,至少,“率真耿直”是说得过去的。 跟这些“率真耿直”的小贼相处,犹如闲庭散步,再投其所好地弄几句“荤段子”,过不了多久,这群小贼见不到恭继,就如吃饭没有盐巴,总觉得没有味道。 恭继以为呆上三天,就能随队进山,轰轰烈烈地搞一场秋猎大生产运动,见识见识黑风寨与天斗与地斗的威风,顺便熟悉熟悉各类猛兽妖兽,可惜,第二天发生的事情,完全偏离了预想的轨道。 黑风寨第一批采摘的队伍已经回山,正在水潭边清洗,某些不能储存的瓜果之类,必须及时地分发下去,恭继、金小羊、喇叭花、银马儿得知消息,反正闲来无事,都去水潭边看热闹,看看能占点便宜什么的。 采摘队领头的叫高老三,是黑风寨资深老贼,修龙已经达到潜龙六重境界,在清风寨贼人上山之前,樊开山已经准备给他一把寨主的交椅,大抵因为单数为阳,双数为阴的缘故,按照这块大陆的规矩,寨主人数宜单不宜双,后来丈飞等人上山之后,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高老三对寨主之位也不是太热衷,对此不以为意,加之为人仗义,平时黑风寨贼人受到清风寨强盗欺负的时候,也不好直接去找大当家、二当家告状,大多倒是找他诉苦,在贼人中间颇有些威望。 就在众人其乐融融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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