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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鸡与猫、猫与耗子的关系留给动物学家去研究。本文要说的是,这段文字不是曹雪芹首次发明。前人笔记有载,其云:“宋孝宗时,有诬劾杨嗣者,赵雄曰:‘人家市(买)猫以咋鼠,鼠暴未及问而首噬鹦鹉,其可恕乎?”想来是曹雪芹从他爷爷曹寅藏书中读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借来”用在了王熙凤的口中,写出这位当家人的“俗”味与“谐”趣,真真是恰如其人,活灵活现。
至晚到了宋代已有猫不拿耗子的事例,说明“猫拿耗子”的分工已经发生了变化。在猫的眼睛里,耗子已不是稀罕物了,牠要追求时髦,追求刺激。耗子太小(个头小,胆子小,贼眉鼠眼),已经引不起猫的注意了。
“猫不拿耗子倒咬鸡”,或许也是与时俱进呢!
200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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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王”者必胜“王”一筹
“擒王”者必胜“王”一筹
——“擒贼必先擒王”出典一说
“擒贼必先擒王”是一句常听的俗语,小说戏曲也常见引用。或许因为太常见了,大多“词语汇释”的工具书也就略而不提。日常很少有人去问这个“俗语”见之于何时,出之于何书,似乎大家都了然于胸,不必去寻根究底。我曾有意识地问过几位先生级的人,也问过几位博硕士和大学生,他们都说到书上一查就知道,太常见了。“太常见了”就是“答案”!
但是,世间常见的东西,未必就知道它的名称,知道它的功能,知道它的出处,吃亏就吃在这“太常见了”。对此,很多人有过同样的体验。
《红楼梦》第55回写凤姐与平儿议论探春参与理家的事,其中重点谈到探春上任之后将会有一番作为,故特别嘱咐平儿要谨慎行事。凤姐对平儿说道:
他虽是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如今俗语“擒贼必先擒王”,他如今要作法开端,一定是先拿我开端。倘或他要驳我的事,你可别分辩,你只越恭敬,越说驳的是才好。千万别想着怕我没脸,和他一犟,就不好了。
王熙凤的这段话里用了一句俗语“擒贼必先擒王”,虽然话有些“俗”,但其中的含义却不“俗”。这句俗话可能是用杜甫《前出塞》诗中二句,原文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不过,《纪效新书》所用的文字则更近于风姐所说的话。此书十三卷为“射法篇”中云:“射人先射马,擒贼必擒王。”一个用了“先”字,一个用了“必”字,而王熙凤将这二字都用上了,加重了语气。
在《红楼梦》中,王熙凤用的俗语数量最多,且非常有质量——针对性特别强,恰如其分。贾府中实际上的“王”不是别人,就是王熙风。她姓王,又是一只雌凤,凤为百鸟之王。在荣府中他表面主内,实际上是内外都管,贾琏只是一个聋子耳朵——配搭而已。所以她担心探春要“擒”的“王”就是她。其实,她对平儿说的话,是天下弄权人常说的心里话。弄权者要用人,又要防着所用的人,是惯用的两面手法。王熙凤是一个聪明的女管家,她的经验、眼光,看到了在贾府内只有探春可用,同时她也知道探春“知书识字”比她“更厉害一层”。但是她心里更清楚自己任上留着许多把柄,明眼人都知道,所以心中多了层担心。在我看来,王熙风把探春的才干看走了眼,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探春的才干、见识,能不知道王熙凤是半斤还是八两?能不知道她的靠山是贾母和王夫人?她怎么又能不知自己在贾府内的身份和地位,乃至自己未来要嫁出去的命运?即洞悉这一切,探春倘若“擒贼〃也绝不会“先”拿凤姐开刀,虽然她知道她是一个“王”。因为那样要伤筋动骨,弄不好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果然,探春上任之后“擒”的是她的生身母亲,虽然够不上“王”一级,但是“半”个主子,却又是亲母,可以达到震慑效果,远比“王”更具有“典型”意义。探春比王熙凤那种“小家子气”高明一百倍!
2004年2月28日
“看过会”的热闹
“看过会”的热闹
——《红楼梦》中的南省习俗
《红楼梦》有北方的民俗,也有南方的民俗,堪称“亦南亦北”。例如开卷第一回写甄士隐“见女儿越发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便伸手接来,抱在怀内,逗他玩耍,又带至庙前,看那过会的热闹。”文中的“过会”就是南方节日间一种娱乐活动。王百谷《吴社编》一书中记载最为详备(见《说郛》第10册)。第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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