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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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孩子的名字一般是要林邵宏取得,但是林邵宏挥一挥大手,把姓名的决定权交给了孩子的父母。
陈雅芝暗暗恼恨,忍住火气和林洋一起翻找字典,找了很久,才决定给孩子起名叫林芷萱,对她寄予非常大的希望。
林芷萱的满月宴,在陈雅芝的亲手操办下还是相当成功的,至少她邀请的人还是愿意给个面子来参加。
而苏菲由于六个月的身孕没有参加,她不去,莫里斯和杰斯特也根本不会去。至于林雯夫妇,因为要参加一个大型的慈善活动,也抽不出时间参加。
人没到,代表心意的礼物还是要送到的。苏菲送的是一对纯金打制的手镯,林雯送的是一块金锁。
陈雅芝压根就没希冀林邵宏会送礼物,好在杜芳言送了,是一套很适合婴儿穿的连体衣服,还有小手套。
林洋送的是一对纯银打制的脚镯,不过满月当天,陈雅芝并没有让林芷萱带上银质脚镯,而是给她戴上了纯金打制的手镯。赵明霞夫妇也意思意思送了一两百块钱的红包。
加上其他客人送的礼物,陈雅芝回房的时候仔细数了一下,发现这一天收获还是颇丰的,先前那点因为林邵宏而产生的不悦立马消失了。
……
周末一大早,叶娟就接到了叶姗可的电话。
当时,叶娟没少受宠若惊。
她这个堂姐自从嫁入了杨家,当上了杨家少奶奶之后,就很少回叶家,典型的有了钱便忘了养自己的家,一点都不知道帮衬一下娘家。
真不知道她这回找自己到底是什么事情,不会是发现了什么吧。
叶娟眼里闪过几分紧张,仔细的观察了叶姗可的神色,发现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流露之后,才确定她并不知道自己和杨岸私通的事情。
当即,心中大石落定。
“堂姐,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说吧,找我有什么事?”做杨岸的情人其实挺好的,他对女人很大方,至少叶娟轻轻松松就赚到了以前拼死拼活也赚不到的钱。
她可以用这钱买很多叶姗可曾经用过的名牌化妆品,香水,衣服,首饰等等,她再也不用过着仰人鼻息的没出息的生活,只要她把杨岸伺候好。
不知道是不是叶家的教育失败,叶娟的心里只有和杨岸在一起的种种好处,压根就没一点乱伦的羞耻感。相反,她还很享受这种刺激的生活。
叶姗可似笑非笑的打量了叶娟一眼,意味不明的说了一句,“叶娟,你最近过得不错啊。”
那一眼看得叶娟无端心慌,好在叶姗可并没有执着这件事太久,而是转到了叫叶娟来的真正用意上,“今天我要去产检,你会开车吧。我现在不方便,你开车载我去就行了。”
“杨家不是有司机吗?怎么让你一个孕妇自己去医院。”叶娟貌似为叶姗可出头的说道,心里想的却是叶姗可在杨家的处境并没有她想的那般好,叶娟为这个发现而窃喜不已。
自然,叶娟的种种神情都落在了叶姗可眼里,只是叶姗可没有不道破,任叶娟在那里瞎想。
“你也知道杨家现在处于风尖浪口,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闹得整个家都不安宁,岸他也不想出来。”叶姗可以情动人,内心深处却带着凄凉的微讽。
恐怕不是杨岸不想出来,而是根本就不能出来吧,一旦出来,就会被狗仔给团团包围住了。真是可笑,整个杨家还能露个脸(有脸见人)的居然只有她叶姗可一个人。
“真的?!杨岸没事吧!”叶娟一慌,不自觉的就说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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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亲们道歉!因为林邵宏大寿那一章打错了,应该是林邵宏七十岁大寿,我写成了六十岁大寿。第十二章苏菲七岁,林邵宏五十六岁。第六十八章,苏菲十五岁结婚,林邵宏是六十四岁。苏菲十七岁生下莫里斯,林邵宏这个时候应该是六十六岁。苏菲怀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小莫里斯已经三岁多了,也就是说林邵宏六十九岁多了。而且中国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人的岁数都是算虚岁的,所以一番加加减减之下,林邵宏应该是七十岁大寿。毕竟,生活这东西是活的,即使苏菲和林邵宏的年龄固定,两个人的生日月份也是不同的,所以并不能单纯的用数学思维去算。我的文文,也是有生命的呢!最倒霉的是,我目前还改不了写错的那一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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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末路杨家
叶姗可眼里划过一道刺目的亮光,只可惜一直懊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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