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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公主,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弄得我满身都是,脏死了。”不知过了多久,沈绥带着淡淡的鼻音说道。“伯昭先生不嫌弃,瑾月自也无所谓。”她竟厚脸皮起来。“你说你啊,说你是兔子,还真没冤枉你。表面看似纯良老实,总也被人欺,骨子里又倔又凶,急了、难过了,就红眼睛,红了眼睛,就六亲不认了。”“你说的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李瑾月笑了。“你可别再咬我了,我真受不住。”沈绥笑道。两人相视一笑。“所以,公主,在下有一问,希望公主如实按照内心所想回答。”沈绥看着李瑾月的双眼,道,“公主,对我娶莲婢这件事,究竟怎么想的。”李瑾月顿住,良久,未能说出半个字。沈绥叹了口气,缓缓道:“我再换个问法吧,公主,你真的爱莲婢吗?”李瑾月低下头,缓缓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沈绥没有接话。“从前,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莲婢她也不止一次对我说过,说我对她是执念,而非情爱。但是我听不进去,我觉得不是的,我是真的爱她的……”说道这里她不禁抬头看了一眼沈绥,见她面色平静,她才继续说下去,“我对她,起过情/欲,有过冲动,我觉得那是不可动摇的证据。可……我不明白,好像那种感觉,是某种想法的转化,我说不上来。我自己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强行忽略了,因为我害怕想下去,再想下去,或许那一头就是无尽的虚无。伯昭先生,我不妨坦言,我并不懂什么是爱一个人,我好像从小到大,没有爱过谁。我十四岁出征边疆,十六岁嫁给八郎,我很清楚,我不爱八郎,我与他更像是兄妹,是很有默契的伙伴。且,我们也从未行过房。他有他爱的人,他有妾,他爱那个妾,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与他的妾,是很好的友人。八郎走后,我独身一人,也并不十分悲痛,至少不是那种死去挚爱之人,肝肠寸断的痛。直到母亲去世了,我才陷入了无比的悲戚之中。母亲,是我这么多年坚持下来唯一的动力,我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她,为了给她争取一个更舒适的生活,更有尊严的地位,我可以牺牲我的一切。但她就这么走了,我整个人仿佛都空了,我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然后那个时候,她出现了,她与儿时的她不一样了,更温柔了,更美丽了,仿佛带着一种禁忌的吸引力,吸引我坠了下去。我以为那就是世人口中的爱,但现在看来,又好似不是了。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却越来越糊涂。但有一点我明白的……”她抬起眼眸,看进了沈绥的眼底,“你回来了,我就好像没那么爱她了。那很奇怪,好像练剑时,我专注于刺出那最完美的一剑,可一旦一个外力加入进来,我的力就散了。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这么说,是不是太抽象了?”沈绥摇了摇头。李瑾月沉吟了片刻,缓缓道:“那么,先生,或许现在我可以给你一个答案了。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不过是我曾经最美好的过去。她的身上,承载着美好过去的幻影,承载这我们仨最真挚的感情,还承载着我对爱情的憧憬,我压抑多年的情/欲,乃至于我对母亲的思念,太多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混淆我的视听。”她忽而苦笑:“到头来,我还是从未爱过一人。”“没关系,先从爱自己开始。而爱自己,你便需要对得起自己。公主,你告诉我,当年的誓言,你可还愿实现?”李瑾月面色郑重起来:“沈伯昭十七载初心不忘,李卯卯又何尝不是。先生不负我,我亦绝不负先生。”沈绥笑了,伸出右手小手指,李瑾月亦笑而钩住,两人异口同声道:“拉勾上调一百年不许变!”她们的大拇指盖在了一起。作者有话要说:写这章的时候,莫名哭成了狗。沈绥自登场至今,只哭过两次,一次与莲婢相认,一次便是与卯卯相认。大家或许可以对照一下这两次相认的描写,这便是爱情与友情的区别。“我沈伯昭,火里去,雪中归,十七载初心不改。”赤糸,以后这就是你的名言了。已修改。 时间不早, 李瑾月稍晚些时候还要去皇城当值, 沈绥找了件自己的衣服给她换上, 又让忽陀打了盆水来, 洗净踩得脏兮兮的双足,穿好鞋袜, 重新盘好发髻。圣杯展出一事,她不亲自坐镇不放心, 这一个月, 只能这般精神紧绷, 她每晚也不宿在公主府,只在皇城角楼里辟出一间禁军将士值守用的房间来住。沈绥问了她圣杯展出的一些基本情况, 留她用了晚食, 便送她出了门。临走时,沈绥想起件事,提醒李瑾月道:“公主, 还记得我之前与你提过的杨氏叔姪之事吗?”“我自是记得,此事后续如何?那贺兰家可曾找过你们麻烦?”“尚不曾。杨氏叔姪, 目前其实就住在我家中, 贺兰家暂时尚未找到他们。且因为最近圣杯展出之事, 贺兰家也不曾再来找过长凤堂的麻烦。听说贺兰家囤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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